石屏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石屏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石屏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一座垃圾中转站,用地面积4927㎡(7.39亩),总建筑面积2784.71㎡ ,建设内容包含压装车间2184.48㎡ 、管理用房600.23㎡ 、停车位13个(其中小型车位9个、垃圾车位4个) 、垃圾转运设备、室外总图工程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5-30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73076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朱成卫
办公电话: 1598779287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德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俊锋
办公电话: 0873-7888867 移动电话: 159253581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400357001001
标段名称: 石屏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6-05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6-20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117.4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石屏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提供全国统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全国统一电子证书),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体要求同项目负责人。注:以上人员要求均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若为2023年1月1日至今注册企业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1.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为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6-20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石屏垃圾转运).pdf2024-05-28 11:38:2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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