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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撮镇镇张华路(裕溪路—王咀路)、王咀路(张华路—曹坊路)建设工程项目

    撮镇镇张华路(裕溪路—王咀路)、王咀路(张华路—曹坊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撮镇镇张华路(裕溪路—王咀路)、王咀路(张华路—曹坊路)建设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撮镇镇张华路(裕溪路-王咀路)、王咀路(张华路-曹坊路)建设工程项目调整立项的复函,发改投〔2021〕291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撮镇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撮镇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撮镇镇张华路(裕溪路—王咀路)、王咀路(张华路—曹坊路)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GZ0017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GZ00177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

    2.6 建设规模:撮镇镇张华路(裕溪路—王咀路),道路北起裕溪路,南至王咀路,路段长约356米,红线宽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王咀路(张华路—曹坊路),道路西起张华路,东至曹坊路,路段长约245.732米,红线宽18米,规划为城市支路。

    2.7 合同估算价:14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2024年08月15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775876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撮镇镇人民政府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裕溪路138号

    编:231600

    联系人:汪军

    话:0551-6760097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四楼

    编:231600

    联系人:孙运龙

    话:0551-67758760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肥东县财政局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 话:0551-6771129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902001801188978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825613981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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