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

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对泸水市城区段内赖茂河、玛布河、阿你妹河、对房河、芭蕉河等5条主要河道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包括点源污染治理及面源污染治理等两个方面。其中,点源污染治理包括:新建沿河截污干管DN300-DN500共计7050米;面源污染治理包括:建设生态廊道11000平方米,生态护坡及护岸建设55360平方米,生态隔离带建设133470平方米,开展河道污染底泥清理311541立方米,建设生态截污沟即生态沟渠10460平方米。(建设生态沟渠长度为12.5公里)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04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86-362271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褚杨斌
办公电话: 13988696500
招标代理机构: 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杨晗
办公电话: 18908864407 移动电话: 1890886440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400114001001
标段名称: 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9-25 09:00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室(422)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760.2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对泸水市城区段内赖茂河、玛布河、阿你妹河、对房河、芭蕉河等5条主要河道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包括点源污染治理及面源污染治理等两个方面。其中,点源污染治理包括:新建沿河截污干管DN300-DN500共计7050米;面源污染治理包括:建设生态廊道11000平方米,生态护坡及护岸建设55360平方米,生态隔离带建设133470平方米,开展河道污染底泥清理311541立方米,建设生态截污沟即生态沟渠10460平方米。(建设生态沟渠长度为12.5公里);(一)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工作,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做好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的勘察配合及验收工作。(2)设计部分: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定型及详细参数的设计,成果的评审和审查、审批手续、施工期驻场技术服务与指导、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3)施工部分:完成项目设计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人明确的合同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编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担任①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岩土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EPC业绩(类似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含勘察、设计、施工)(在建业绩、已完工业绩均属于有效业绩),或者同时具备:①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勘察业绩(类似勘察业绩指:市政工程勘察业绩);②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③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注: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2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附件1 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4-09-03 18:31:18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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