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202JA0150 标段号: C02ZG001
招标人: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平顺路15号,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2901-2903室
招标人联系人: 浦老师,杜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56912486,13311725207
招标标段名称: 新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平顺路15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新建一所100床的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设置住院、临床科室、医技及辅助用房、地下停车库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7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规范所示的内容及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所有按设计、国家规范或地方规定需达到的节能、环保要求(具体以技术要求为准)
工程总投资: 19172.02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537.249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372490.00元人民币(537.249万元)
施工工期: 17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且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0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迪菲、徐璇璇 联系电话: 13761520585、13818279985
公告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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