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23年格宜镇大坪片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宣威市2023年格宜镇大坪片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宣威市2023年格宜镇大坪片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农田建设面积(亩)一标段:2889亩;二标段:2311亩;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3-18 09: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宣威市农业农村局/0874-713390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宣威市格宜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代老师
办公电话: 1376979518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银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老师
办公电话: 0874-7255640 移动电话: 1808749716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400203001001
标段名称: 宣威市2023年格宜镇大坪片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11 09:00
开标地点: 宣威1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710.5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农田建设总面积2889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中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至今)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并体现查询网址。
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或全国各级建筑市场平台发布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并体现查询网址。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7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11 09:00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400203001002
标段名称: 宣威市2023年格宜镇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光伏灌溉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2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11 09:00
开标地点: 宣威1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68.6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农田建设总面积2311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详见招标公告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②具备建设工程机械或机电相关行业施工作业操作证;③具备电类或能源工程或能源技术中级及以上技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如上三者符合其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中光伏系统容量不少于500kW的光伏项目供货的应用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核实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业绩真实性,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单位,列入不良记录)。
其他: /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4-1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3-17 16:57:4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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