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已由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信发改字【2024】110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信州区朝阳镇中潭村、盘石村;
2.2规 模: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8947694.93元;
2.3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02月01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叁(资质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路广信大厦东楼(A)3楼)。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正式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7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9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信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z.gov.cn/jxxz/index.shtml)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0793-8096269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煜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18170303838
监督机构:《招标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信州区朝阳镇丰溪河岸水生态修复项目 | 信州区朝阳镇中潭村、盘石村; | 28947694.93元; |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信江支行
2、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三清支行
3、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营业部
4、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5、户名: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大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