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新建藏龙岛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湖北美术学院新建藏龙岛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311FJ-19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11FJ-19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美术学院新建藏龙岛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211-420115-04-01-75905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美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美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5号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内,5号、7号宿舍楼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计划新建2栋4层的学生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10493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用房建筑面积为8493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工程。项目概况以图纸为准。
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时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同意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含答疑纪要等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图、勘察、物探等相关技术资料,以建安工程费中标价【3444.06万×(1‐投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含整体效果图、装修效果图)、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具体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降水)、主体结构与建筑装饰装修和幕墙、建筑给水排水、暖通、建筑电气、消防工程、建筑节能、电梯等;(2)采购部分: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降水)、主体结构与建筑装饰装修和幕墙、建筑给水排水、暖通、建筑电气、消防工程、建筑节能、电梯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投标人对工程施工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项目的施工设计、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场地清理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等),否则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得降低设计标准、不得影响工程质量且不得延误工期。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中标人除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工作外,还应配合建设方完成室外配套工程的验收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01
合同估算价:3485.83万元
2.3其他:380日历天(包含施工图设计时间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可)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应当具有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详细页截图及网址),时间以竣工备案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具有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详细页截图及网址),时间以竣工备案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具有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且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至少含施工图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图审合格证书,时间以图审合格证书时间为准)。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的资格要求(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且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图审合格资料,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竣工备案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要求:(1)设计负责人:时间以图审合格时间为准;(2)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以竣工备案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至少在一项已完成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且单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设计(至少含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承担过设计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图审合格证书,时间以图审合格证书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施工负责人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和合同;(2)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竣工备案资料或竣工验收资料。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以竣工备案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须为施工单位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除项目经理外)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4、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50万元(提供含有招标人名称的流动资金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彩色扫描件并清晰可见,并提供银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备查,上传加盖公司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9日至2023年11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美术学院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5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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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人:
何茂录、魏运波、陈祥勇、墙飞、胡小康
电话:
027-81318329
电话:
027-87816666-86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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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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