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花园示范街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花园示范街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2024年花园示范街区建设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房财采购核[2024]281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房山区拱辰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34459.20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558.218493(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37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绿化灌溉、景观照明等招标图纸及清单内中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3.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项目预留(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如有):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223.29(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156.3(万元))。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9 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 本次招标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信用标评审。采用 (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

4.3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2 请于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2024年08月05日17时00分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详细地址)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开标地点)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宏毅正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地址: 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人 : 马慧
电话: 010-69353150 电话: 010-53352080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HYZT219@163.com
日期:202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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