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中心智慧停车场及北斗时空大数据底座建设项目(紫竹林停车场、老车站停车场、光荣院停车场)

麻城市中心智慧停车场及北斗时空大数据底座建设项目(紫竹林停车场、老车站停车场、光荣院停车场)(HBMC-202311QG-03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311QG-0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中心智慧停车场及北斗时空大数据底座建设项目(紫竹林停车场、老车站停车场、光荣院停车场)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421181-04-01-8042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城发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城发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
建设规模:麻城市中心智慧停车场及北斗时空大数据底座建设项目(紫竹林停车场、老车站停车场、光荣院停车场)(详见招标清单)
其他:本项目招标限价为:1451.025596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中心智慧停车场及北斗时空大数据底座建设项目(紫竹林停车场、老车站停车场、光荣院停车场)(详见招标清单)
标段划分: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城市智慧停车类或信息化集成类项目业绩(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或设备安装单位提供的均予以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4)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③拟派施工员一名、质量员或质检员一名、材料员一名、资料员一名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④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5)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快速充电双枪,二级诱导屏,投标人须是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③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执行人。(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0、2021、2022 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均须提供)。(8)其他要求: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货物清单中快速充电双枪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其他产品不做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均须提供) ;(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是由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麻城市城发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9楼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余先生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713-2921188
电话:
1832770800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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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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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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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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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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