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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6.6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100万吨/年团球矿装置及配套装置建设工程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标段编号:E52272520240005TX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6.6万吨黄磷配套团球矿项目100万吨/年团球矿装置及配套装置建设工程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2-522725-04-02-455802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
    2.2 建设规模:6.6万吨/年黄磷装置;配套100万吨/年团球矿装置;75万吨精矿烘干装置;10万吨/年超微粉装置。
    2.3 合同估算价:184904557.05元。
    2.4 计划工期:350 天。
    2.5 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精细化工园区(天文镇白泥坝);2.项目总规模:6.6万吨/年黄磷装置;配套100万吨/年团球矿装置;75万吨精矿烘干装置;10万吨/年超微粉装置。 3.本次招标规模:100万吨/年团球矿装置(1)100万吨/年烧结矿装置,含矿浆储存、矿浆压滤、矿粉烘干、混料均化、砖坯压制、砖坯干燥、砖坯烧结、砖坯破碎、筛分、返料、产品堆存及产品自动取料输出等系统;(2)装置公辅工程,含供电、供气、给排水、自控仪表、DCS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燃煤破碎系统、烟气除尘脱硝系统、矿浆水处理系统、装置管廊、装置总图等。(3)数字化交付,含上述内容的全部数字化交付。注:(1)鉴于本装置团球工艺发生改变,原有团球矿工艺变为压制砖坯工艺,故装置名由100万吨/年团球矿装置变更为100万吨/年烧结矿装置;(2)其他具体实施内容及招标文件附件“第二卷第五章附件1发包人要求”。4.项目总投资:144000.0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184904557.05元;5.建设工期:350日历天。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不低于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单机试车、隧道窑烘炉、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和工程交付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工作范围:施工图设计和专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设计专篇、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环保设计专篇、节能设计专篇)并负责联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并获得批复、现场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须满足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完成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验及检测、装置试车及调试、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完整的竣工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全部施工工作。(3)采购范围及约束条件要求:包括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均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及功能要求,确保验收合格,通过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其他任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4)依照招标人要求执行数字化交付,交付物为全装置三维模型、全装置智能 P&ID 图纸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程建设阶段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文件、设计采购和施工阶段产生的结构化数据。数字化交付物应满足《数字化交付技术规格书》中对所述交付物的规定要求。(5)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程或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程或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EPC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
    7.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玻璃、陶瓷、耐火材料工程或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人员不得为同一人):1.EPC 项目负责人:具备无机非金属材料或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施工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设计负责人:具备热能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专业:建筑施工安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瓮福江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 地址:贵阳市北京路鑫都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人:李睿恒、刘文喆、游艳艳
    电话:18585717914 电话:0851-86872155
    电子邮件:253069103@qq.com电子邮件:413188345@qq.com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瓮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贵州省瓮安县银盏镇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B区5、6楼
    电话:18084462045
    2024年09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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