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金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盘龙区金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盘龙区金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盘龙区金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所涉面积约34375㎡,其中:下凹式绿地600㎡,场地铺装3975㎡,沿线提升苗木20800㎡,生态护坡植被苗木9000㎡。项目总投资为2538.96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为400.082545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7-31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3.本项目拟招标计划于2024年04月28日已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 经办人: 郑敏
办公电话: 0871-6313076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佩杭
办公电话: 0871-65651961 移动电话: 1821303997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400588001001
标段名称: 盘龙区金江汇流片区防洪排涝提升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施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8-0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8-21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400.08254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以“网格化微改造”思路为基础,进行庭院小区、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雨水源头减排、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从而恢复片区雨水排放通道功能,实现引清入滇,降低片区排水压力,提升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效能。主要建设内容: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渗透管、模块蓄水池、场地铺装、下凹绿地苗木、沿线提升苗木、生态护坡植被苗木、配套服务设施及图纸所示的其他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盘龙区金江片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1-1-1,业绩内容为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1-1-1,业绩内容为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他: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1-1-1,业绩内容为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00,合同签订时间大于2021-1-1,业绩内容为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年份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已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3.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及“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3)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投标人拟派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均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承诺中标后不得更换,并要求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实行现场打卡制。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7.本次招标项目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管理。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4-07-31 14:34:5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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