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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
日期:2024-10-10 9:30 资质:水利三 市级:抚州市 县区:南城县
截止:2024-10-09 金额:881万元 评标:合理低价 工期:365
文件: 招标   保证金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南城县资福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抚州市南城县龙湖镇严和村、池源村

2.2 招标规模:881.47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024年10月开工,202510月竣工。(具体时间以监理颁布的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内容:河道综合整治总长 6.0km,其中资福水长 4.7km,支流丰山水长 1.3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固长 1.89km,C20 砼预制框格草皮护坡 1.89km,固脚护岸 2.425Km,新建防汛巡查道路 1.05km,新建或拆除重建穿堤自排涵 4 座等。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912日至2024100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09:30,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5本次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在开标前24小时内,采用自动语音系统自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产生。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由技术类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组和报价组,技术商务组由3名相关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报价组由2名经济类评标专家组成。

7.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95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南城县龙湖镇人民政府

     址:南城县龙湖镇

    人:李友根

      话:13870487176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富广场6A座19楼

    人:过女士

      话:18607940066

监督单位:南城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城县建昌镇盱江大道269号

监督电话:13767626798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县支行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4、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5、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南城支行

6、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7、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南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8、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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